厦门试点垃圾运输环节取证 混装混运或将被列“黑名单”
作者:知识 来源:热点 浏览: 【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24-12-12 13:24:24 评论数:
工作人员正在检查垃圾桶。黑名单(海西晨报记者林逸君摄)
海峡网3月5日讯 (海西晨报记者 林逸君)“这袋厨余垃圾混进了纸巾,厦门需要重新分类。试点”3月4日上午,垃圾在东方巴黎广场小区,运输城管执法人员和垃圾分类工作人员围站在垃圾投放点旁,环节混装混运或对小区的取证垃圾桶进行开盖检查,并仔细查看物业保洁人员的被列工作台账。他们拿出手机进行拍照取证,黑名单详细记录小区垃圾分类情况。厦门
这是试点今年2月2日,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出的垃圾一项新举措,即组织投放管理责任人、运输运输单位、环节混装混运或属地管理责任单位和属地管理执法部门等多个部门共同参与整治行动,取证厘清运输环节各责任单位的职责,防止生活垃圾混装混运行为发生。在市垃分办的统筹协调下,市执法局牵头成立了厦门市生活垃圾运输环节取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在思明区鹭江街道和湖里区江头街道开展生活垃圾运输环节取证试点工作。
全程监控+拍照取证
单位失职或被列入黑名单
开展例行检查并由执法部门开具《书面通知书》,试点区域的垃圾分类工作在加强宣传引导的同时,也运用执法手段来提高垃圾分类率。
据了解,本次试点工作除了要求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录像取证,同时指导运输单位在运输车辆上设置车载在线监控系统并安装高清晰度摄像头,对转运的生活垃圾实施全程录像监控,及时收集不符合垃圾分类标准的情形。街道办则会从上交的录像资料中查找问题,并督促物业企业等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
在处罚方面,城管执法部门将加大处罚力度。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拒不整改的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从严进行处罚,并按照相关规定将被处罚人信息录入厦门市社会信用平台,同时抄告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企业征信惩罚。“对工作推诿扯皮、不作为或者乱作为,造成较大影响的,我们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湖里城管执法局江头中队工作人员李慧红表示。
多部门协同作战
垃圾分类工作提效增速
据了解,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江头街道检查组一行已对辖区138个小区进行初步检查。“这周我们将对问题较多的小区进行回访。”江头街道垃圾分类管理员洪海辉说,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会及时与物业企业、保洁员进行沟通,确保整改到位;而对于被执法部门开具《书面通知书》的物业企业,街道、社区等部门将先后对其进行指导。
东方巴黎广场小区物业企业负责人吕燕萍表示,该小区有1000多户,面积较大,居民素质良莠不齐,垃圾分类工作任重道远。此次检查过程中,对小区存在的问题,她已在工作群里汇报,将逐一进行整改。接下来,她将严格落实管理责任人责任,督促保洁员等相关工作人员做好服务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劝告、制止等工作。
通过近一个月的推广,物业企业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各小区居民也更加自觉参与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现各部门充分履职、协同作战、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未来,我们将总结经验,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垃圾分类工作方法,逐步在全市进行推广。”市执法局协调处副处长徐文德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