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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酷等起诉互联网电视服务商获赔200万

作者:综合 来源:热点 浏览: 【 】 发布时间:2024-12-12 18:52:19 评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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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月 7 日消息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服务近日,赔万优酷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等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开。优酷




  判决书显示,等起电视法院认为,诉互商获原告天猫公司经授权取得涉案电视剧《春风十里不如你》的联网独占信息网络传播权,并将该权利独占许可给原告优酷公司,服务故两原告依法享有的赔万涉案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受法律保护。

  “联通 IPTV 爱青岛”平台上播出涉案电视剧系未经原告许可,优酷以有线方式向公众提供涉案电视剧,等起电视属于对原告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诉互商获侵犯。

  法院认为,涉案电视剧系由被告优朋普乐提供。由于被告优朋普乐系国内较大互联网电视服务商,故被告青岛联通、第三人青岛市广播电视台已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本案中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应当由被告优朋普乐承担。

  本案判决结果为,被告北京优朋普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 200 万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