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汉阴县2023年度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开始申报啦
作者:时尚 来源:热点 浏览: 【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24-12-12 17:35:44 评论数:
按照安康市财政局、注意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安康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汉阴和高通知》(安财社〔2021〕111号)、《关于对我市社会保险补贴标准进一步规范的县年校毕通知》(安人社函〔2021〕614号)精神,现就申报2023年度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度业补贴对象
1.已改制的困难开始原国有、集体企业正式职工且档案托管在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业生持《失业登记证》且实现灵活就业的社会申报“4050”以上(截至2023年底,档案年龄女年满40周岁即1983年12月31日前出生未满50周岁、保险补贴男年满50周岁即1973年12月31日前出生未满60周岁)并以个人身份且在我县按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注意就业困难人员;
2.2021年、2022年度已经向我局申报认定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汉阴和高“4050”以上灵活就业困难人员;
3.2019年、2020年已申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满距法定退休年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除外)不足两年的县年校毕就业困难人员;
4.毕业离校两年内实现灵活就业的或毕业年度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度业补贴标准
实现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困难开始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标准为养老保险300元/月、医疗保险100元/月。业生以上社会保险的社会申报险种范围仅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不包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型合作医疗),补贴月份按照实际缴纳的月份计算。
三、补贴期限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除首次申报年度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以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补贴年限均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实现灵活就业的,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的,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其中,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失败时,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满或距社会保险补贴期满不足1年(含1年)的,可再给予1年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
四、申报补贴办理程序及提供资料
(一)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度已经向我局申报认定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4050”以上灵活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就业证明1份;②2023年度养老保险缴费票据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1份;③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后退回),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后退回);④提供本人在本县农商银行的银行账号复印件1份。
(二)新申报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1、资格认定
①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认定:持本人身份证、《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向本人户口所在社区(村委会)申请认定,填写《安康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经社区(村委会)审核签字、镇社保站审核公示后录入陕西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申报人名下已有营业执照的,系统不得再做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不得申报领取社会保险补贴。
②实现灵活就业情况的认定:填写《汉阴县灵活就业人员申请认定表》一式三份,经社区(村委会)审签意见、送镇社会保障服务站进行认定。
2、补贴申报
通过资格认定的人员,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9号档案托管窗口申报补贴,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①《安康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汉阴县灵活就业人员申请认定表》各1份;
②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及本人就业证明1份;
③本人在县农商银行账号复印件1份;
④本人以个人身份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原件(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
⑤填写《汉阴县“4050”以上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1份。
五、申报补贴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4月30日,超过申请时限或申请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二)地点:申请人持所需资料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9号档案托管窗口申报,窗口咨询电话:0915-5274553,联系人:陈小宁。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已享受过养老保险补贴且补贴期限已满的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含在其它县区享受补贴期满后档案转入我县的人员),不能再申报补贴,补贴期限未满的(由转入地提供相关证明)可继续申报。
2.符合条件的个人(户籍和职工档案不在我县)在我县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缴费的,可以在我县申领社会保险补贴,但需要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在陕西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做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户籍或档案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未享受养老保险补贴证明。
3.申报人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不能重复申领社会保险补贴。申报人男性超过60周岁的、女性超过50周岁不得再申领社会保险补贴。
4.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将对申报人员的就业困难信息通过陕西省公共就业服务系统进行逐一核查,对于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通过提供虚假资料或虚假承诺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将拒绝受理补贴资料,并在陕西省公共就业服务系统注销其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追究相关经办人员的责任。
附件1:汉阴县4050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新).xlsx
附件2: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xlsx
附件3:汉阴县灵活就业人员申请认定表.xlsx附件4:安康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doc
汉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2月27日
编辑:邱潮
编审:黄琪雅 余涛
终审: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