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不离婚,也能分财产!厦门海沧现首例婚内财产分割
作者:知识 来源:探索 浏览: 【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24-12-12 13:37:01 评论数:
原标题:夫妻不离婚,夫妻也能分财产!不离厦门海沧现首例婚内财产分割
夫妻不离婚,财产产分也可以分割共同财产?厦门现首法官说,可以!例婚近日,夫妻海沧区人民法院针对首例婚内财产分割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不离支持一对夫妻在没离婚的婚也海沧情况下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不过,分内财并非任何情况都可以分割婚内财产。财产产分法官说,厦门现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例婚只有在一方有隐藏、夫妻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时,才可以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共同财产。
特殊情况:妈妈起诉离婚,儿子不同意
张女士和阿军(化名)两人结婚十多年了,他们的儿子也已经年近10岁了。
刚开始,夫妻二人还算融洽,但后来双方因子女教育问题以及婆媳关系等产生矛盾,最近两年频繁争吵。
2018年6月30日,双方在家中因琐事发生纠纷,阿军在争执过程中左手虎口处受伤,他为此报警处理。事后,派出所向张女士出具了《家庭暴力告诫书》。
之后,双方分居,张女士搬离了两人的小家。近日,张女士因认为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于是向法院起诉,提出离婚诉求。
这对夫妻在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曾多次购买、出售房屋。最后一次,2018年4月,阿军瞒着张女士将夫妻俩2016年购入的一套房产出售,所得房款全部打入婆婆名下的账户。
在知道阿军私自出售房产后,张女士更坚定了提起离婚的决心。为此,张女士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涉及财产包括案涉房屋售房款、车位、存款等。另外,她还希望法院能将婚生子判给女方抚养。
不过,孩子并不同意父母离婚。庭审期间,法院依法询问了婚生子的抚养意见。孩子表示:不希望父母离婚!
争议焦点:夫妻不离婚,财产能分吗?
近日,海沧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离婚官司。
法庭上,原告张女士说,丈夫瞒着她私自出售了一套房产,该房产的售房款项扣除银行贷款之后剩余的96.5万元,应该全部归张女士。另外,夫妻二人其他的共同财产也应进行分割。
张女士还说,丈夫私自出售的这套房产,是夫妻二人共同出资购买的,现在丈夫通过其母亲出售房产,售房款也打到婆婆账户,这属于隐瞒、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面对妻子起诉,丈夫答辩说,他认为双方感情尚未破裂,还未到无可挽回的地步,因此,他不同意离婚。阿军也认真反思了婚姻中自己的过失,他认为,自己在丈夫和儿子两种角色的碰撞中,并没有起到一个好的润滑与调和的作用。如果张女士愿意,阿军会说服自己的母亲住到弟弟或姐姐家中去,在家庭关系最为简单的三口之家的核心家庭中好好经营,一起陪伴孩子,与孩子共同成长。
一审判决:不支持离婚,但支持分财产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数次调解中,阿军表示愿意在家庭关系最为简单的三口之家的核心家庭中好好经营及陪伴孩子成长。考虑到婚生子小宝已经不小了,经办法官启动家事调查员机制,由家事调查员介入与两人婚生子沟通,小宝也表示希望能继续维持家庭的完整。
此外,法院还请心理咨询师介入。心理咨询师单独与张女士及小宝接触后,给出了专业意见。心理咨询师认为,小宝对于父母双方的关系比较敏感,测试结果显示,孩子不希望父母离婚。
因此,法院综合双方的情况,认为张女士主张双方夫妻感情确已彻底破裂,依据尚不够充分,不予以支持。由于双方现已是分居状态,法院希望双方藉此充分冷静并慎重考虑,然后在尊重孩子意愿的基础上正确对待婚姻家庭。
那么,在不离婚的情况下,应该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呢?张女士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以阿军隐匿财产为由,主张售房剩余款项96.5万元应该归她所有。对此,法院认为,本案可以仅对案涉房屋售房款依法予以分割,张女士55%,阿军45%。
为何这样判决?法官分析说,虽然首付款是从阿军账户支付,但其来源是双方出售共同房产所得款项。同时,张女士每月把按揭款转至阿军账户,再由阿军支付,应认定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每月按揭。
因此,法院结合其他证据,依法认定阿军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案涉房产剩余售房款项95万元确有隐瞒、转移的情况,依法支持对该笔款项以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同时,考虑阿军隐瞒、转移的情况,法院酌定张女士分割55%,阿军分割45%。
法官说法
哪些情况,不离婚可分财产?
法官说,夫或妻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应该经过双方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一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数额巨大,且故意隐瞒的,对于财产可以予以分割,对过错方可以不分或少分。
通常,只有在离婚时才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处理。但是,分居期间是隐匿财产的高发期。例如本案中,张女士因夫妻双方产生矛盾而暂时分居,在分居期间,阿军未将出售房产的情况告知张女士,且购房款汇入阿军母亲账户,直至张女士起诉。通过调查,张女士才知悉相关情况,其权利受到损害是显而易见的。当然,对于部分财产的处分,并不影响其他财产的共同共有性质以及双方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法官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除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以及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而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两种情形外,一般不会得到支持。也就是说,有证据证明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可以分割共同财产。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海法/文 陶小莫/漫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