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电视开机广告剥夺消费者的选择权 有违市场经济原则
作者:休闲 来源:百科 浏览: 【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24-12-13 18:14:34 评论数:
导读:企业对于智能电视定价有自主权,智能者的则消费者向企业购买智能电视属于双方自愿下的电视交易模式,但强制开机广告则剥夺了消费者的开机选择权,有违市场经济原则。广告
伴随智能电视走进千家万户,剥夺长短不一、消费选择预先植入、违市无法“一键关闭”的场经开机广告问题日益成为困扰广大消费者的痛点。
智能电视厂家对开机广告过多,济原给出的智能者的则辩解理由是因电视利润率低,需要通过开机广告来寻求增收,电视这属于典型的开机逻辑谬论。智能电视价格战首先反映出市场竞争激烈,广告各家企业必须用更高的剥夺性价比产品来吸引客户,而“以价换量”是消费选择最有效的手段之一。规模效应也证明,随着家电产量和销量增加,厂家生产边际成本也随之下降,这就是为何智能电视“利润偏低”仍然吸引众多企业进入的原因所在。
正如专家所指出的,企业对于智能电视定价有自主权,消费者向企业购买智能电视属于双方自愿下的交易模式,但强制开机广告则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有违市场经济原则。
整治智能电视“开机广告依赖症”,还需依法治理。开机广告已经明显违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但对于消费者个体而言,维权困境在于如果要和企业较真,所付出的时间、精力等各项成本不菲,而能够预期获得的赔偿等收益存在不确定性,这显然会导致许多人放弃维权。
零散的消费者难以与规模化的企业对等博弈,是消费领域一大痛点,正因如此,消保委等组织才应发挥更为重要的代民维权作用。从此前江苏消保委针对这一现象对海尔、创维、小米、海信等涉事企业的约谈来看,各企业均在被约谈后提交的整改方案中表明:在履行告知义务和投诉机制方面尽快改善,但对于消费者最关心的“一键关闭”功能调整仍需时日。
由此,要进一步消除开机强制广告的灰色生存空间,就需要包括江苏在内的各地消保委加大行动力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消费者协会(也即现在的消保委)履行多项公益性职责,如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对于消保委而言,可以依法与行政部门联动,对迟迟不提供“一键关闭”功能的企业进行后续检查,推动相应行政处罚。同时,消保委还可以通过充分论证,听取专家学者及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后,形成关于有关法律完善的调研报告,向各级主管部门献言献策,积极参与到相关立法和修法进程中。
面对智能电视强制开机广告,江苏消保委站出来说“不”,此举值得推广。如今,我国消费领域总体发展良好,但也确实存在不少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现象。这也就需要各地消保委积极履责,做好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保障的守门人,对类似于智能电视强制开机广告之类的侵权行为依法介入,与司法、行政部门形成监管合力,为我国市场生态净化、消费者权益提升提供更强有力的支持。
伴随智能电视走进千家万户,剥夺长短不一、消费选择预先植入、违市无法“一键关闭”的场经开机广告问题日益成为困扰广大消费者的痛点。
智能电视厂家对开机广告过多,济原给出的智能者的则辩解理由是因电视利润率低,需要通过开机广告来寻求增收,电视这属于典型的开机逻辑谬论。智能电视价格战首先反映出市场竞争激烈,广告各家企业必须用更高的剥夺性价比产品来吸引客户,而“以价换量”是消费选择最有效的手段之一。规模效应也证明,随着家电产量和销量增加,厂家生产边际成本也随之下降,这就是为何智能电视“利润偏低”仍然吸引众多企业进入的原因所在。
正如专家所指出的,企业对于智能电视定价有自主权,消费者向企业购买智能电视属于双方自愿下的交易模式,但强制开机广告则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有违市场经济原则。
整治智能电视“开机广告依赖症”,还需依法治理。开机广告已经明显违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但对于消费者个体而言,维权困境在于如果要和企业较真,所付出的时间、精力等各项成本不菲,而能够预期获得的赔偿等收益存在不确定性,这显然会导致许多人放弃维权。
零散的消费者难以与规模化的企业对等博弈,是消费领域一大痛点,正因如此,消保委等组织才应发挥更为重要的代民维权作用。从此前江苏消保委针对这一现象对海尔、创维、小米、海信等涉事企业的约谈来看,各企业均在被约谈后提交的整改方案中表明:在履行告知义务和投诉机制方面尽快改善,但对于消费者最关心的“一键关闭”功能调整仍需时日。
由此,要进一步消除开机强制广告的灰色生存空间,就需要包括江苏在内的各地消保委加大行动力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消费者协会(也即现在的消保委)履行多项公益性职责,如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对于消保委而言,可以依法与行政部门联动,对迟迟不提供“一键关闭”功能的企业进行后续检查,推动相应行政处罚。同时,消保委还可以通过充分论证,听取专家学者及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后,形成关于有关法律完善的调研报告,向各级主管部门献言献策,积极参与到相关立法和修法进程中。
面对智能电视强制开机广告,江苏消保委站出来说“不”,此举值得推广。如今,我国消费领域总体发展良好,但也确实存在不少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现象。这也就需要各地消保委积极履责,做好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保障的守门人,对类似于智能电视强制开机广告之类的侵权行为依法介入,与司法、行政部门形成监管合力,为我国市场生态净化、消费者权益提升提供更强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