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头顶“出租”载客被罚五千 涉事车辆被依法暂扣

作者:知识 来源:娱乐 浏览: 【 】 发布时间:2024-12-13 17:13:52 评论数:

原标题:私家车头顶“出租”载客被罚五千 涉事车辆被依法暂扣

私家车头顶“出租”载客被罚五千 涉事车辆被依法暂扣

私家车放置“出租”标志顶灯,出租被执法人员揪出。私家涉事

海峡网讯(海西晨报记者雷妤、车头车辆通讯员雷文斌)车顶挂着“出租”顶灯,顶载私家车竟摇身一变,客被扣成为出租车。罚千法暂日前,被依在海沧新阳,出租厦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海沧大队执法人员,私家涉事查获了一辆伪装成出租车的车头车辆私家车。

不久前,顶载海沧大队接到了市公共安全平台反映,客被扣海沧公安在新阳悦实广场附近排查车辆安全时遇到一辆私家车,罚千法暂该车挡风玻璃处有空车待租标志,被依车顶出现出租车顶灯设备。出租公安人员觉得该车可疑,遂扣留驾驶员的相关证件,并请求交通执法部门协助。

接到电话后,交通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只见该车是一辆广汽菲亚特白色小轿车,外观与出租车完全不同。执法人员在车辆副驾驶挡风玻璃处发现了“空车待租”的USB线,座位上放置着“出租”的顶灯,顶灯上还写着电话号码。

驾驶员钟某交代,他在悦实广场上班,住在同安,晚上使用该设备提供服务,“空车待租”的牌子他已放置两三年了,从未被查处过。

厦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厦门市经济特区出租汽车营运管理条例》,非出租汽车不得装置出租汽车标志顶灯、营运标志、税控计价器、空车待租标志及使用出租汽车的标志。

记者获悉,目前该车已依法暂扣,驾驶员钟某将被处以5000元罚款。昨日,钟某已经缴纳了罚款。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