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的说丨人性化执法,助力珠海城市文明建设

作者:娱乐 来源:知识 浏览: 【 】 发布时间:2024-12-12 07:57:10 评论数:

近日,媒的明建市民唐先生反映,说丨市文设说他11月29日晚上10点多,人性因为急着办事,化执海城将车临时停在了华海路边。法助结果办事途中,力珠接到交警的媒的明建电话及信息通知,说他违规停车,说丨市文设必须赶紧挪车,人性否则将依法惩处。化执海城唐先生闻讯当即出来将车开走,法助并对交警的力珠人性化执法点赞,认为这样的媒的明建处理充分考虑到了市民停车的难处,真正起到了执法纠偏的说丨市文设作用。

整治违停车辆,人性这是交警的职责所在,依法对违停行为人进行罚款扣分,这也是依法而为的举措,无可厚非。但是,任何执法的目的都是为了纠正违法行为人的错误意识和行为,促使当事人更好地养成文明守法的正确意识,文明规范自身行为。

由此而言,交警针对市民唐先生违停行为的人性化执法,就是一种在合法框架内的酌情考量,是站在市民角度换位思考后的合情合理合法之举——深夜时段,很可能一些小区内部及其周边的路内停车位都已爆满,而华海路并非城市主干道,违停行为又发生在晚上10点多,对于道路交通影响不大,及时通知车主,并给予改正错误的时间和机会,符合交警执法的一般流程。而且这一做法更容易让涉事市民所接受,进而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所在,及时纠正和改进。

事实上,类似的人性化执法在珠海并不少见。城市内违停,15分钟内自行纠正,可免于处罚;违停被开罚单,但驾驶员15分钟内到场处置的,可申请免罚;主动避让救护车、消防车等应急救援车辆而产生交通违法行为的,可免于处罚……这些执法都是在合法框架下采取了更为合理合情的处置,充分考虑了涉事车辆及人员当时面对的困难或者实际问题,在强调执法“硬度”的同时,兼顾了执法“温度”。

站在市民的角度看,“在15分钟内自行纠正违停行为,可免于处罚”的规定,与“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的传统认知高度贴合,体现了教育为主、以人为本的城市管理思路。这就更容易唤起当事人对于执法行为的认同和信服,进而更好地规范自身行为。

当然,人性化执法并不是没有限制、没有约束的人情化执法,也必须限定在合法的框架内,必须建立在持续强化执法威慑的前提下。我们期待,有更多类似“15分钟到场,及时纠正免罚”的便民惠民举措涌现,让广大市民群众充分领会和感受到“执法为民”的良苦用心,同时也希望大家能主动规范自身行为,形成一种良性互动,助力城市文明建设,致力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公共安全、文明秩序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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